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宣传口号
1、热烈庆祝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颁布实施一周年
2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
3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
4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是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健康、持续发展的强大法宝
5、落实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推进文化法制建设
6、大力宣传、贯彻、实施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全面推进我市方志事业健康、持续、稳定发展
7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地编纂地方志
8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是方志事业发展的强有力制度保障
9、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、教化、存史功能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
10、编修新方志,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工程
11、创新地方志工作,实施文化强市战略
12、盛世修志,有益当代,惠及后人,功在千秋
13、搞好读志用志,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
14、落实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开创社会主义方志事业发展的辉煌
15、乘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颁布实施东风,大力推进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
16、修志是各级政府的职责
17、开发地方志资源,服务经济发展
18、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